首來族台胞證
中華民國晶片護照正本:
護照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
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: 親自送件可帶正本幫您影印
不可書寫文字在影本上,請用1:1比例影印不可翻拍。
未滿16歲者未領取身分證者需附上全戶戶籍謄本正本,戶謄整份內容不能有”省略記事”(可接受自然人憑證申請之戶籍謄本,整份完整並有條碼) ,還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父或母其中一方)。
若改過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均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, 戶謄整份內容不能有”省略記事”(可接受自然人憑證申請之戶籍謄本,整份完整並有條碼)。
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: 親自送件可免費幫您拍攝規格參考
★背面簽上中文姓名★
需一年內拍攝之照片
需要露出雙耳,不可露出牙齒,不可遮眉
照片背景需白底,不可有陰影,不可修片(美顏)
若有配戴眼鏡者鏡片不可反光,且鏡框不可壓到眼睛或眉毛,不可配戴有色鏡片。
頭頂至下巴需要3.2公分~3.6公分
不可配戴耳環,項鍊,頭飾,瞳孔放大片等等配飾
若舊台胞證未過期要繳回正本,已過期台胞證需正反面影本:
無論是否有過期都建議繳回,比較不會產生補件的狀況,有附上舊台胞證的話新的台胞證會照舊證上的名字字體製卡,若您在大陸內地有開戶等才不會發生無法使用之情事。
旅客人在中國大陸境內,嚴禁將台胞證寄回台灣辦理換發:
辦理台胞證人不得在大陸內地境內(包含香港,澳門)寄回來台灣辦理 會被誤以為資料被盜用,除無法核准外還有可能今後無法入境大陸。
您是郵寄送件或非本人親自來本司送件,請填寫申辦台胞證切結書。